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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4 星空有个习惯,读完一本书后,会在最后空白的那页写上当天的日期,纪念这本书在我人生的哪个阶段留下印记。
最近重读两本放在书架上头顶积尘皮肤发黄的旧书。看看后面的日期,是七八年前读的。
一本是高行健的《灵山》,厚厚的长篇小说,其语言的叙述和意境的营造真是妙!
主角爬山涉水寻找灵山,其实目的藏在心中。
真正的意义藏在内心深处。
另一本则是薄薄的《小王子》,三毛说她书海中最爱的一本。
以前读后没太大的感觉,觉得写得太平淡了,可能期望太高。
今天在学校午休又读一遍,深受感动,了解我最爱的作家为何那么爱小王子。
一直很少重读一本书,觉得世上的好书太多,时间有限。
现在体会到真正钟爱的书并不多,喜欢的书读多少次都不算多。
最重要的那个书对你的意义,还有带给你的快乐。
小王子说: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看不到,得用心去体会。
仰望星空,无数闪烁的星星,对你来说没有差别。
不过如果你认识小王子,知道他住在哪一个小星球,知道他在那里照顾他心爱的玫瑰花,
这么一来,那个特别的小小星球对你来说,就有了意义,显得非常特别。
虽然肉眼是看不到小王子的星球。
但许多有意义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最重要的是在星海中寻找属于你的那颗星星。
November 15 习作有一天放工回到家,妈突然叫我设计衣服,说今晚就要。
是赛峇峇的箴言:爱一切 事一切 (Love All Serve All)
记得那天特别累,我是在床上躺着,想一下,睡一下,才把它完成的。
不是很满意,感觉到压力。一是时间紧迫,二是很多人会穿。
结果第二天他们也决定不用这个设计,说是字体太抽象,不够直观。
我了解到在压力下的作品是比较差的。
乃珊是我多年的网友,应该是第一个。
她一向欣赏我的设计,11月1日她 生日时就画了这个设计,寄去美国。
用“姗”字 作文章,发现这字有上下对称的可能
衣服前面画成几株茁壮成长的幼苗。
衣服后面画成几只跃水而出的鱼儿。
最终效果有待加强。不过这个设计方向有点突破,开心。
November 06 新尝试又是一篇有关瓦拉纳西的文章
又是博客上的涂鸦作为基础的稿件
不过这次尝试写得比较文艺 写得比较用心
不满足只说出一个故事了
想创作一件“作品” 一个心灵世界
刚读完高行健的《灵山》 受他的“语言流”风格影响
以景物的细节和主观情绪 相互交叠 构成种种细微朦胧的意象
还学他用“你”来取代“我” 制造另一种阅读感
昨晚寄今早就有好消息说会登!
永恒之歌――恒河边上的古城
迷宫 在牛屎班班的窄巷里转悠,两排小店铺亲密对望,慵懒的圣牛随意一躺,把人流截断了。你从牛头旁蹑足而过,听闻大鼻孔吐纳的气息,战战兢兢,生怕那双尖角不长眼睛;有时圣牛的大肚腩霸占了两堵墙之间的所有空隙,你得在它屁股打几下,把它从梦境中唤醒。 迷宫般的小巷是古城里的血管,结构庞然且复杂,偶尔阻塞,脚踏车电单车照样横冲直撞,刺耳的刹车声异异讶讶,让人心惊胆战。在迷宫里逛最有意思,牛粪和咖喱扑鼻而来,逛不完的小店小摊。 午夜的古城寂静而诡异,大街还有稀疏车流,巷子里连人声牛影都蒸发了,去了哪里?连绵高耸的石墙千百年来坚守着墙后的秘密,摸黑经过一座森然的伊斯兰教堂,墙内透来深沉的诵经声。 每个转弯处都长一个样,月光泻地,岁月模糊了容颜。 走着转着,你迷了路。 是啊,来到古城的旅人都不走了,迷失的灵魂让盘根错节的迷宫困锁其中,企图寻求慰籍。
不走 一生流浪,像个孩子般的法国人杜杜来过古城九次,每次数月;初次听到tabla鼓声不禁掉泪的阿根廷人Cino住下两个月,醉心学习印度鼓;每天依偎在天台捧着书的韩国怪怪女,也一住三个月,哪里都不去;三次到访的澳门人阿乐每个清晨在小房里忘我地练西塔琴,发黑的手指闪着油光;对面房的台湾人箫兄也不敢懈怠,两个月吹着低迴的印度笛;在月光下独奏的长发老外,等待下一个知音。。。
据说瓦拉纳西是全世界最古老的城市之一。时间在这古城变得很虚幻,你从前对旅游的概念完全被颠覆。这脏乱的古城有一股魔力把他们留下来。时间停止了呼吸,晃神间,数月一闪而逝。
水里 凌晨中连绵清脆的拍打声把你惊醒,你在晨曦中信步走到河边,看见一排印度人双脚浸在水中洗衣。全身围着纱布的妇女,只挂遮羞布的男人,在火红的朝阳升起处下水。他们浸泡在恒河里,洗涤罪恶,了结毕生的心愿。有的索性游到彼岸去,体会一下超脱。 两处焚尸岸口,昼夜不断燃起浓烟,一团接一团的骨灰洒出去。躺在河阶等死的流浪汉,不知几时会化成灰,融入恒河。 人在河岸的墙角撒尿拉屎,垃圾如浮萍在河水荡漾,全城住户的污水排出来,一切流入河里。母亲河有容乃大。 乘船游恒河几乎是每个游客的行程安排,你也不免俗。从水上望过去河岸壮观的古建筑和种种祭奠和烧尸。岸边那些眼神无限期待的船夫,向每个游客乞求:boat? boat?boat? 太阳高高升起了。大水牛成群在河岸闲晃,热得受不了就浸泡在浑浊的河水中。
岸上 野狗整天在河阶的石板上昏睡不醒,偶尔醒来争地盘,吠声惊人;三两只徘徊在烧尸的火堆旁,卷起一缕骨灰,死者家属不以为忤。恒河边人兽各不相干。你了解到,这就是众生平等。 河岸有人发呆、沉思、静坐、唱歌、吹笛、喝茶、闲聊、睡觉、祈祷、膜拜、打牌、打板球。。。长发赤身的苦行僧,想尽办法拦住游客,借神明之名行骗;印度男人饿狼般向每个外国美眉搭讪,梦想结为异国鸳鸯,早日脱离贫海;陌生的乐手偶遇,即兴演奏属于恒河的歌。。。
天台 你累了,回到岸边旅馆的天台。 静静地坐在栏杆旁的塑胶椅上,呆望着河岸的众生相。一出接一出的人生悲喜剧就在眼底展开,你可以坐上一整天,坐上一个月。身后有间祈祷室,每天傍晚四点唱起圣歌,激昂的鼓声让人平静。 很静。你仿佛听到自己心中的歌。 三两猴儿四处觅食,偶尔爬上的天台,捉墙角蜘蛛网上的蚊虫吃;黄昏之际,无数鸽子滑过灰蓝的天。点点彩斑飞啊飞,你的心随风筝飞向荒凉的彼岸。
永恒 是音乐,是宗教,是众生,是神秘的恒河,是点点滴滴编织成瓦拉纳西的魔网,把无数游人掳掠。不只你留恋恒河。 远古的圣水流到末日,悠悠的恒河唱着永恒之歌。说不完的故事,同样的故事,不断重复上演。 你知道吗?河岸宏伟的石墙高处,有水位的尺度,每年河水泛滥时,一切纷纷嚷嚷皆沉入河底,轮回千百年。 你终于相信永恒,就在恒河边上。
November 02 圣诞老人和活死人已连续写了四篇有关瓦拉纳西的故事 也不知编辑和读者会否厌烦 也许得换一下内容 来点新鲜空气 可我真爱瓦拉纳西啊!
圣诞老人和活死人 杜杜一辈子在流浪,到过印度九次,每次尽量去不同的地方,但九次都没错过恒河边上的古城瓦拉纳西。他一般在法国呆不久,随便打一些散工,和福利金凑合一下,又背起行囊出远门。这次又在古城呆上三个月。瓦拉纳西到底有什么魅力? "我去过许多国家,印度是我到过最疯狂的国家,而瓦拉纳西是最疯狂的印度城市!"一向轻声细语的杜杜也有激动的时刻。 其实法国人年纪还不过五十,看起来却像个老人,多亏他那把垂至胸前的花白大胡子。他似乎对自己的大胡子很得意,说起有次在北京地铁的月台,迎面走来一个中国道士,留着一把很长的胡子,两人心领神会地拥抱在一块。 还告诉我们,在欧洲,别人说他像托尔斯泰;在印度,别人说他像泰戈尔;在中东,他就成了奥沙马!他最感动的是有次在法国超市,有个排在前面的孩子突然抬头指着他,很幸福地微笑:圣诞老人! 杜杜英语说得不错,常常口出妙语,见识又广,和他聊天很愉快。只是一次问到他的大胡子,他变得比较严肃。 “你几时会剪掉你的大胡子?” “不可能。”他想了一下,认真地答。 原来大胡子已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剪掉后会感觉怪异。潇洒如他,原来也有割舍不下的东西,而且还是我每天得剃掉的胡须。
我们在同一间旅馆住了十天,有时在天台见到只打个招呼,不一定坐下来陪他。杜杜怕寂寞,每天想找人聊天,很快在城里认识了一个印度老头。他一直要介绍给我认识,说这个朋友很有趣。
在我离开古城的前一天,我加入他们俩每天中午的约会。这个印度朋友是从别处来等死的老人,终日无所事事,等待大限来临。瓦拉纳西是所有印度人心目中的圣城,人人都希望死在这里,烧成灰后撒入恒河。 "我12年前来这里等死,谁知一直死不了,现在还可以跳湿婆舞呢!" 银白的短发和胡子连成一圈,戴着一副游泳眼睛般的墨镜,笑起来时露出几颗黄牙。古稀老人看起来还比47岁的杜杜年轻,等了12 年还没死,“活死人”看起来活得比一般人有滋味。 每天中午,杜杜都会在小巷的茶铺等老友,然后一起穿街过巷到一个偏僻的食堂吃午餐。这天我随他们去那个躲在破庙里的食堂,是个专供穷人简餐的地方。20卢比,新币不到一块钱,但没想象中便宜,因为当地人和新加坡人的收入相差几十倍。 油烟弥漫的厅堂里摆几张木床,大伙排队买盛了咖喱饭就坐在床上以手抓饭吃。其他衣着褴褛的印度人好奇地望着我,我则看着圣诞老人和活死人,感叹这对活宝奇妙的友谊。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经碰上了。 吃完离开,在路上老人肉麻地说什么很高兴认识你云云,可惜你明天就要离开了,I will miss you。。。 “可喜我今天才认识你啊。在你走之前,可以捐一点钱给我吗?" 原来搞了老半天,就是一个老混混,靠骗吃骗喝才混到今天。杜杜每天请他吃午餐,他还想打我的主意!趁老人上厕所时我逃之夭夭。 不禁佩服杜杜的包容,明知被“利用”请吃午饭,还继续和活死人保持友谊。反正他就是那么豁达,哪里都能交朋友,天涯海角都可以活的很自在。 第二天在天台向大家告别时,忍不住问杜杜:“你快乐吗?” “生活当中当然有快乐的时候,也有不开心的时候。。。但我快乐的时候比较多吧。I am free。。。”杜杜眼神有一种深邃的忧郁,笑起来时却像个孩子。谜一样的人啊,你真的快乐吗? 我没要他的电邮。我有种预感,和杜杜的缘分未了。可能多年以后再度回到瓦拉纳西,在小巷深处闲逛时,会碰到圣诞老人和活死人在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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